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变更名称或姓名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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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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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变更名称或姓名登记指南
一、事项名称: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变更名称或姓名
二、设定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铁岭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铁司〔2019〕106号)。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三、申请条件: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四、提交材料:
(一)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或者提交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变更名称或姓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合伙人姓名(名称)、住所变更的,提交合伙人姓名(名称)、住所变更证明文件,或者提交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变更名称或姓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6.涉及换照的且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的,提交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变更证明,或者提交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变更名称或姓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
(四)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提交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变更名称或姓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五、办理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六、办理机构: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6:30
九、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电话:024-72682288
十一、监督电话:024-74219116
十二、网上办理地址:http://xzfw.lnzj.gov.cn/
网上办理地址名称:铁岭政务服务网
十三、流程图:
附件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doc
附件2: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变更 名称或姓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