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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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铁岭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和机关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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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正确方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以法治精神、法治方式、法治行动将《纲要》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认真落实《铁岭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制定《2024年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普法清单,筑牢法治意识,夯实执法根基。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法治监管制度基础。结合我市市场监督工作实际,修订《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暂行规定》,调整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的标准。制定《铁岭市市场局案件线索管理及案件督办办法(试行)》,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止7份,修改1份。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认真执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相关裁量基准》,严格落实“四张清单”,明确市场监管违法事项、适用情形、法定依据和配套监管措施,并在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企面对面服务零距离”系列恳谈会14期,为企业纾困解难,268位企业家代表提出建议诉求212条,已全部予以解决。全力推动选派干部做好“双进双促”工作,全局113名领导干部收集企业诉求问题118个,协调解决115个,推进解决3个。二是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经营主体规范填报年报信息,不断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全市现有3526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36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强化失信惩戒。三是坚守安全底线,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改造和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累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69件。组织开展药械化交叉检查,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查办案件为方向,巩固培训效果,提升执法效能。督促全市1105家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规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特种设备执法检查工作,立案查处问题线索13起,累计罚款62.2万余元。完成380批次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发布2批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四是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试点建设工作。选择铁岭橡胶优势产业,形成“链长组织、链主引领、链员协同、基础支撑、技术赋能”的质量强链工作新模式,橡胶密封制品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入围全国质量强链百个重点项目。五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行动。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30件,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33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ODR)机制建设,全市共建立ODR企业91户。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一是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区局对2022年以来立案办结的1391件普通程序案件开展全面自查,填写自查案件目录表并形成自查报告。市局组织成立案卷评查工作小组,以小组内交叉互评和市局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减轻处罚案件、不予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工作,对评查中发现的14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二是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经过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4件,召开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4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清理和信息补录及执法证申领、换领、配发执法服装等工作。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协调答复行政复议案件5件,参与行政诉讼2件,全年没有行政败诉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强化学法用法,全面提高法治思维。一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以讲党课的方式向全体党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和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全系统共有200多人参加,行政执法软实力明显提升。三是各部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提高市场监管全领域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宣传的影响力和关注度。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开展年终述法工作。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全年主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4次。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2名,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全面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12份。四是全面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全面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提醒、告诫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依法行政,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执法办案工作,坚持抓早抓小,筑牢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三、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创新性不够。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落实与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契合度仍有差距。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作为重要行政执法部门,法治人才不足,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案件查办力度、深挖扩线能力仍需加强,大案要案精品案件较少。全面推进信用监管的宣贯落实仍有不足,监管模式过于单一,数字监管推进不够深入。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市场监管执法生动实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注重以政治引领业务方向、以业务彰显政治效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提升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贯彻落实好新《公司法》及新修订实施的配套登记制度规范,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持续发挥全程电子化登记“网上办”、手机端“掌上办”优势,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企业变更“高效办成”、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二是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根据企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三是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能力。加强地理标志培育,支持县(市)区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积极推动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四是继续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强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各项措施落实,积极申报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三)筑牢民生安全底线。一是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面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二是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夯实监管工作基础,综合运用约谈、告诫和行政处罚等措施,压实压紧企业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检查。压紧压实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体系建设。四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科学部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四)全面提升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水平。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推进机制,落实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普法重点开展“精准普法”。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理顺监管处罚工作关系。做到重大、复杂案件法制审核100%、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100%。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做好涉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执法决定作出、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强化执法岗位培训,加强线上线下业务综合指导,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执法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全系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要做到100%。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司法建议反馈率要做到100%。
特此报告。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024-742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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