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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流通科上半年工作年总结与下年半年工作安排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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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上半年,全市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统领,聚力实施食品质量提升工程,推动责任落实,深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督质效,坚决守住食品流通安全底线,助力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

           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指导全市辖区食品经营企业配备、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组织开展全市食品流通企业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截至目前,全市292家企业参加抽考,928人通过考核,通过此次监督抽考,提高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完善了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开展食品流通企业诚信自律行动,通过依法自查、公开承诺、多方监督、线上培训,推动企业建立以自我声明为核心的食品流通连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信用承诺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7家食品销售企业完成了诚信自律承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质效

    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将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实现精准检查、差异化管理,同时运用“食安辽宁”智慧监管平台,推动线上与线下检查相结合。

    (一)开展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

    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关键控制点为核心,针对食品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开展了全市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合法合规体系检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已经对铁岭市双鑫燕实业有限公司(银州区哥伦布双燕精品超市)和铁岭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家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了体系检查,并组织开展了后续整改工作,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对照整改问题逐条进行了验收。同时对该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迅速采取了有效的监管措施,及时消除了隐患。

    开展进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筑牢进口食品安全防线。执法人员以全市域内的大型超市、进口食品销售店、母婴店等场所和含俄罗斯相关字样以及以销售俄罗斯食品作为宣传的各类销售商超、店铺、摊位等经营单位和经营场所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23人次,检查销售进口食品经营单位98家,未发现经营主体售卖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行为。

    (三)开展“两会”期间食品流通领域安全检查。

    3月初,在铁岭县和银州区辖区内,市局配合省局督导检查组开展了“两会”期间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检查,检察组人员先后到铁岭市高级中学、铁岭县凡河镇中心小学、银州区双燕精品超市、铁岭县金辉超市和农村食品经营店-银州区双利食杂店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同时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同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开展日常风险隐患排查,严防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

    (四)开展全市冷冻虾仁销售专项排查工作。

    202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冷冻虾仁存在超量添加磷酸盐水分保持剂、过量包冰增重以及成分标注不实等问题后,立即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冷冻虾仁销售专项排查工作,全力保障全区群众食品安全,此次排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31人次,检查销售单位330家。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进货台账,核实供应商资质,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是否规范,重点检测虾仁中保水剂的使用是否超标,并对产品的贮存条件进行检查,确保冷冻虾仁在适宜的环境中储存和销售。经排查,暂未发现涉事企业生产的问题冷冻虾仁流入本地市场。

    三、重点推进群腐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

    为推进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食品流通科紧紧围绕“重部署、重标准、重源头、重线索、重宣传”的“五重”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重部署,高位推动聚合力

    制定印发了《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和调度。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负责整治工作。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市工作情况开展检查。通过高位推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重标准,压实责任促规范

    编制印发了《食品批发企业“五规范”》《食杂店食品安全“六做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五做到”》等系列规范指导书,免费发放给全市各类食品销售主体,分类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重源头,穿透管理抓关键

    以食品流通环节为主线,以学校及周边、农贸市场、商超、食杂店、餐饮店等为重点区域,以风险隐患易发的经营者为重点主体,将米面粮油、酒类、饮料、调味品等热销食品列为重点品种,严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宣称功能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及时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截止目前,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067户;检查食品销售主体6861户;已检查食品批发单位数18家,排查问题数481个,已整改问题数221个,组织监督抽检205批次,1批次不合格;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37.8公斤,罚没8.12万元,下责令整改通知书13家;取缔无证生产主体1家。

    (四)重线索,问题导向求实效

    发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征集公告,鼓励群众、食品从业者及相关人员积极举报,广泛收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完善网络监测关键词,开展专项整治网络监测。组织排查处置网络监测问题线索和重点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已向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移送违法线索3条。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进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防控进口食品安全风险,规范进口食品销售管理;

    2、继续开展连锁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工作,下半年完成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2家;

    3、继续加大对群腐集中整治工作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食用植物油流通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和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确保监管无盲点、无死角。同时,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为全市消费者创造更加安全、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4、不断巩固深化“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持续遏制经营“特供酒”和假劣白酒等违法违规行为。

    5、开展“放心食品超市”培育活动,坚持监管与服务同步,全面提升超市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和管理能力。


    2025年上半年,全市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统领,聚力实施食品质量提升工程,推动责任落实,深化风险防控,提升监督质效,坚决守住食品流通安全底线,助力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

    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指导全市辖区食品经营企业配备、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组织开展全市食品流通企业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截至目前,全市292家企业参加抽考,928人通过考核,通过此次监督抽考,提高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完善了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开展食品流通企业诚信自律行动,通过依法自查、公开承诺、多方监督、线上培训,推动企业建立以自我声明为核心的食品流通连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信用承诺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7家食品销售企业完成了诚信自律承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质效

    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将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实现精准检查、差异化管理,同时运用“食安辽宁”智慧监管平台,推动线上与线下检查相结合。

    (一)开展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

    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关键控制点为核心,针对食品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开展了全市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合法合规体系检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已经对铁岭市双鑫燕实业有限公司(银州区哥伦布双燕精品超市)和铁岭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家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了体系检查,并组织开展了后续整改工作,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对照整改问题逐条进行了验收。同时对该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迅速采取了有效的监管措施,及时消除了隐患。

    开展进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筑牢进口食品安全防线。执法人员以全市域内的大型超市、进口食品销售店、母婴店等场所和含俄罗斯相关字样以及以销售俄罗斯食品作为宣传的各类销售商超、店铺、摊位等经营单位和经营场所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23人次,检查销售进口食品经营单位98家,未发现经营主体售卖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行为。

    (三)开展“两会”期间食品流通领域安全检查。

    3月初,在铁岭县和银州区辖区内,市局配合省局督导检查组开展了“两会”期间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检查,检察组人员先后到铁岭市高级中学、铁岭县凡河镇中心小学、银州区双燕精品超市、铁岭县金辉超市和农村食品经营店-银州区双利食杂店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同时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同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开展日常风险隐患排查,严防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

    (四)开展全市冷冻虾仁销售专项排查工作。

    202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冷冻虾仁存在超量添加磷酸盐水分保持剂、过量包冰增重以及成分标注不实等问题后,立即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冷冻虾仁销售专项排查工作,全力保障全区群众食品安全,此次排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31人次,检查销售单位330家。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进货台账,核实供应商资质,检查产品的标签标识是否规范,重点检测虾仁中保水剂的使用是否超标,并对产品的贮存条件进行检查,确保冷冻虾仁在适宜的环境中储存和销售。经排查,暂未发现涉事企业生产的问题冷冻虾仁流入本地市场。

    三、重点推进群腐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

    为推进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食品流通科紧紧围绕“重部署、重标准、重源头、重线索、重宣传”的“五重”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重部署,高位推动聚合力

    制定印发了《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和调度。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负责整治工作。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市工作情况开展检查。通过高位推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重标准,压实责任促规范

    编制印发了《食品批发企业“五规范”》《食杂店食品安全“六做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五做到”》等系列规范指导书,免费发放给全市各类食品销售主体,分类指导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重源头,穿透管理抓关键

    以食品流通环节为主线,以学校及周边、农贸市场、商超、食杂店、餐饮店等为重点区域,以风险隐患易发的经营者为重点主体,将米面粮油、酒类、饮料、调味品等热销食品列为重点品种,严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宣称功能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及时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截止目前,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067户;检查食品销售主体6861户;已检查食品批发单位数18家,排查问题数481个,已整改问题数221个,组织监督抽检205批次,1批次不合格;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37.8公斤,罚没8.12万元,下责令整改通知书13家;取缔无证生产主体1家。

    (四)重线索,问题导向求实效

    发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征集公告,鼓励群众、食品从业者及相关人员积极举报,广泛收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线索。完善网络监测关键词,开展专项整治网络监测。组织排查处置网络监测问题线索和重点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已向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移送违法线索3条。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进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有效防控进口食品安全风险,规范进口食品销售管理;

    2、继续开展连锁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工作,下半年完成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2家;

    3、继续加大对群腐集中整治工作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食用植物油流通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和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确保监管无盲点、无死角。同时,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为全市消费者创造更加安全、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4、不断巩固深化“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持续遏制经营“特供酒”和假劣白酒等违法违规行为。

    5、开展“放心食品超市”培育活动,坚持监管与服务同步,全面提升超市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