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科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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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餐饮科在市局党组的正确带领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餐饮各环节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做好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铁岭市教育局、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铁岭市公安局下发了《转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并在“铁岭发布”、“二三里”资讯公众号发布了2023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提示。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82人次,自查发现的14个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已完成整改。检查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门店1190户次,约谈82户,出动执法人员2451人次。
2、做好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在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告诫。开展“六个一”工作,护航校园食品安全。8月31日召开学校供餐单位行政约谈会, 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压实学校集配餐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转发省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在9月至10月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自查整改,加强学校及周边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秋季开学以来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911户次,督促学校食堂整改问题4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开展《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培训,加强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3、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12月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做好《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在全市组织开展校园食堂、校内食品销售者和供餐单位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聘任工作,并颁发《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证》。围绕《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的重点监督内容,对辖区内聘任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
(二)网络餐饮监管工作
1、开展网络餐饮平台信息公示情况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在8月份开展了网络餐饮平台信息公示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美团、饿了么属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平台经营活动主页信息公示情况,平台是否审查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营业执照、食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小餐饮)经营许可等。经过专项检查,昌图县饿了么平台对6家餐饮服务单位因为没有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下线处理,调兵山市发现美团6家线上餐饮服务单位无法提供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平台给予下线处理。
2、召开全市餐饮外卖平台行政指导会。为持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8月16日召开了全市餐饮外卖平台行政指导会。对各县(市)区美团、饿了么平台负责人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进行行政指导,要求餐饮外卖平台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在制止餐饮浪费上不断优化工作措施。同时强化餐饮环节制止餐饮浪费监管,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频同步开展,健全完善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联系,固化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成果。
(三)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1、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整治。今年3月至5月,按照省局工作部署,餐饮科制定下发了《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在铁岭发布、二三里资讯公众号发布反餐饮浪费倡议书。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3687家。加强监督检查,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2825家,开展“随机查餐厅”203次。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制度,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餐饮服务企业101家,占辖区餐饮服务企业总数的比例75.4%。开展各类宣传培训,培训餐饮从业人员2274名,培训监管人员287人,组织专题培训班21个;开展重点宣传活动30个,制作海报、图解、视频等各类宣传产品3403个,宣传覆盖人群121854人次,宣传报道及产品浏览量78276人次。在《铁岭日报》专版公布典型违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应。
专项整治结束后,将制止餐饮浪费会与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步开展。为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提高反餐饮浪费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自9月4日-9月24日开展反餐饮浪费有奖答题活动,参与答题1474人,促进形成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良好风尚。
2、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局下发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严格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及行业管理,压实属地包保责任,加强宣传引导规范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9月末与市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对集中用餐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治理期间检查集中用餐单位及其食堂承包经营者1156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8个。
3、开展现制现售饮品及餐用具消毒操作过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制现售饮品、餐用具消毒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立即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饮品专营店、现场从事现制现售饮品等经营业户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进货查验记录以及保存情况、是否使用无证产品和超过保质期产品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此次排查整治现制现售饮品店226 家,餐饮服务提供者数量340 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总数 9个,现场指导立行立改 36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 。
4、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油条等食品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整治。为规范油条等食品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遏制铝含量超标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油条等食品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在公众号媒体发布了《关于规范餐饮服务环节油条等食品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提醒告诫函》。强化规范指导,督促餐饮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等问题。专项整治中检查餐饮经营单位768家,出动执法人员1582人次,排查制售油条的餐饮服务单位(含小餐饮)共136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5、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有害生物防治专项检查。今年6月以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陆续发生学生在食堂吃出鼠头异物的严重食品安全事件,为消除各类有害生物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第一时间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压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抓好源头治理,消除有害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隐患。12月,根据省局有害生物防治在校园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的精神,联合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有害生物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其配送单位要规范有害生物消杀,切实改善生产加工环境,保障在校学生的饮食安全。
6、开展餐饮环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加工经营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禁止采购加工制作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文件,确保原料可追溯。对检查中发现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置。
(四)推进餐饮质量提升
1、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使用,实现向消费者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远程监管的智慧管理。到2023年,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稳定在95%。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共10家,其中9家已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达到80%以上。
2、开展2023年度食品质量安全放心单位创建活动。各单位按照评定程序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单位创建工作,并对已认定的放心单位开展“回头看”,对在经营过程中不再符合创建标准的,坚决取消称号。各县(市)区共有15家餐饮单位和1条餐饮街参与创建,市局已在9月上旬对各县(市)区申报的餐饮单位进行初审,并将放心店(街)创建名单报送省局,11月初省局对推荐的放心店(街)创建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复核评定。今年申报的15家餐饮单位和1条餐饮街均已获得2023年餐饮质量安全放心街、餐饮质量安全放心店认定。
3、开展农村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农村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市局印制了“辽宁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四有五不’基本准则宣传单”,在全市农村地区发放1600余份,督促农村餐饮经营单位规范经营。8月30日召开了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议,在省局制定任务目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即2023年底农村地区6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含小餐饮)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1777家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已完成规范化建设1170家。
(五)开展各类培训教育
1、举办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教学培训。为深入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6月末餐饮科在盘锦举办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教学培训会议。主要针对餐饮监管骨干人员、大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等25人进行了现场教学培训,学习盘锦市机关食堂、盘锦瀚新国际酒店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强化加工操作过程控制、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制止餐饮浪费等具体做法,以及引入色标、4D等先进管理方法实施后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打造“清洁厨房”。进一步规范餐饮食品安全操作和日常管理,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开展《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培训。为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9月25日开展《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培训。培训邀请了省食品安全协会专家对《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中学校和集配单位职责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人员,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负责人共330人参加了培训。
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