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科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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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科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上半年,食品流通科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局、市局各项工作安排,围绕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完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树牢底线思维,压实监管职责,调整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
(一)全力站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最后一班岗”
根据国家总局、省局部署,及时调整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取消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定点冷库管控制度、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高风险岗位人员管理等管控措施,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妥善做好首站定点冷库撤销及收尾处置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解决食品安全难点问题
(二)扎实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部署,全面对食品销售、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并督促及时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全市特殊食品经营者1365户,共检查户数1365户,主体覆盖率100%,发现问题数306个,完成处置306个,处置完成比例100%。食品经营者14449户,共检查户数14449户,主体覆盖率100%,发现问题数27364个,完成处置27364个,处置完成比例100%。
(三)积极推进“铁拳”行动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梳理食品非法添加降糖降脂降压等物质专项监管方案中涉及工作内容,重点检查在食品经营过程中销售含有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行为。按时完成一季度总结及报表的报送工作,对省局提供的19条案件线索进行处理。
三、提高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四)全力推进“两个责任”相关工作落实
根据国家局、省局工作部署,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摸清食品销售(含特殊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情况。二是组织自查,根据国家食安办督查通知要求,对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及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三是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企业及连锁销售企业总部按通知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共有8家食品销售企业、9家特殊食品连锁销售企业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上门实地指导益春、安康、润正堂等连锁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完善各项制度。
(五)高质量推进农村食品超市、食杂店规范化建设
制定了《2023年铁岭市农村超市食杂店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高标准制定任务目标,省局制定任务目标为2023年完成50%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市确定完成60%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全市农村在营农村超市食杂店进行摸底登记,统一印制并发放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四有五不”准则近4850份。
(六)深入推进特殊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信用监管机制建设,组织全市特殊食品经营者进参与国家总局特食抽考。截至目前,共有1405人参与国家总局特食抽考并通过考试;812家特殊食品经营者完成网上公开承诺,其中诚信店A级19家,诚信店B级389家,诚信店C级284家,争创诚信店120家。
(七)提高站位,全力做好重要时段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在节假日、铁岭市食品节、高考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发布消费提示,开展专项检查,全力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统筹兼顾相关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工作信息
(八)协调推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
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省局工作培训会,认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首次办理、变更、注销三种业务工作,宣传省局第18号通告,打通“许可改备案”最后一公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九)开展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摸底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摸底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我市2家全国连锁、2家跨省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底数及基本情况,为开展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