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05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监管的建议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1年06月02日
阅读:
提案内容
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监管的建议
编号:842051 提案人:王宏志 主办单位:市场监管局
目前在银州区内贸易城、龙首市场、荣富市场、天宝西门等,都是食品销售比价集中的商业网点,在这些区域内,不仅整体商业环境里经常处于污水横流,垃圾遍地,卫生条件极差,而且商户档口内的自身卫生也非常不尽如意,尤其是就地加工销售的店铺卫生问题更为严重,甚至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也几乎没有专职市场专职卫生监管人员管理。这些区域物流和客流量却比较大,对市民食品健康问题造成很大威胁。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点市场基本环境建设与管理不善,包括下水配套实施、垃圾回收、生熟分区、生死分区及配备专职卫生管理员等;
二、商户自我管理淡薄,不规范操作;
三、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利;
四、市民自我保护及监督意识不强。
提出以下建议:
一、敦促市场定期整改,按规范进行大环境修缮,增加配套设施,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二、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严格要求商户依法经营,提高市民依法自我保护及监督意识;
三、政府相关部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指导,对无视食品安全商户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现场公示,例如制作警示牌,对屡教不改者,坚决取缔。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051号提案的答复
王宏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监管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主办意见如下:
一、约谈市场开办方负责人,督促自查整改
对贸易城市场、龙首市场、荣富市场、天宝西门等市场开办者负责人进行约谈,就卫生环境差、从业人员健康证不齐全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开办方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切实规范市场
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的食品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基础设施
督促市场开办方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的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场,做到地面硬化、平整、清洁,设置市场公用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有盖大型收集容器,场内经营户做到“一摊一店一桶”,摊内货物堆放整齐,垃圾直接入桶(箱、袋),不产生二次污染,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干净整洁,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放、乱搭建、乱张贴;市场内除统一制作悬挂的公益广告外,市场及各档口不能悬挂其他悬挂物;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按照规定标准,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三、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联合监管
商务、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监管管理工作。将贸易城市场、龙首市场、荣富市场、天宝西门等市场作为日常监管重点。依法制定市场行业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适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形成共建共治监管格局,全面规范市场运营。
四、建立并落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指导贸易城市场、龙首市场、荣富市场、天宝西门等市场开办者依据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相关复印件不少于六个月。对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验或者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并公示检测结果。
五、加强宣传,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
依托“3.15”消费者者权益保护日、爱国卫生月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市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食品安全的重大意义,充分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根据《2021-2023年铁岭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将农贸市场卫生监管列入测评项目“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中。进一步修缮环境,增加基础设施配套,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为群众提供一个整洁、干净的购物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