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政务公开(铁岭市清河区天义堂大药房)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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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铁岭市清河区天义堂大药房 | 铁岭市清河区天义堂大药房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铁岭市清河区天义堂大药房销售氨酚曲马多片未对购买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及留存处方。 | 罚款10万元。 |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5月22日 | 铁市监处罚〔2023〕5号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存入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