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食品药品监管 > 处罚公开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份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政务公开明细表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年01月16日

    阅读: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份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政务公开明细表
    报送单位: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报送时间 :2023年1月16日 报送人:李振亚
    序号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食品药品监管 处罚公开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铁岭市马晶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铁岭市马晶美容整形外科诊所未按照医疗器械有效期限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案  经查,2022年5月11日,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检查中发现其存在未按照医疗器械有效期限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行为,当场对其予以警告并责令立即予以改正。2022年10月17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仍存在未按照医疗器械有效期限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行为,未及时改正。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5000.00元罚款。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铁市监处罚〔2022〕26号 方式: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工作日内
    2
    食品药品监管 处罚公开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铁岭县红石郡瞳昌眼镜店 铁岭县红石郡瞳昌眼镜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案 经查,铁岭县红石郡瞳昌眼镜店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其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场所为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红石郡S3幢门市1,实际经营场所为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红石郡S11幢门市1,且无法提供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场所的有关材料。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铁市监处罚〔2022〕8号 方式:主动履行 期限:15日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