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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征稿启事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2年07月22日

    阅读: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

    活动征稿启事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赋能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辽宁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特举办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现面向全省征集作品。

      一、活动名称

      2022年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

      二、活动标语与口号

      活动标语:辽宁质量 “益”路同行;

      活动口号: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新发展格局下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步伐,贯彻落实“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高标准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助力质量提升、弘扬质量强省为主题,创作、征集、评选、展播一批具有较强思想性、创造性、艺术性和“辽宁味”的公益广告作品,为加快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辽宁省广告协会、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五、创作主题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突出质量强省发展战略宣传,聚焦质量发展主责主业,强化扩大质量发展供给,弘扬质量品牌文化,打造辽宁质量发展新高地。作品创作重点坚持以新时代辽宁党建政治引领、数字科技赋能、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建设、5G时代发展、巩固脱贫攻坚、辽宁文化传承等为载体,充分体现新时代辽宁经济振兴发展,辽宁人民担当作为,传承辽宁精神,反映辽宁心声,贴近辽宁生活,助力辽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力量。

      (一)“匠心质造 精工辽宁”主题:包括智造强省、质量品牌、“原老新字号”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建设、标准计量实施、制造业发展等;

      (二)“创新发展 奋进辽宁”主题:包括数字辽宁、科技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产业集群、经济发展、人才战略等;

      (三)“文化共享 魅力辽宁”主题:包括文化传承、人文生活、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旅游文化、绿色出行等;

      (四)“社会文明 和谐辽宁”主题:包括新时代辽宁精神、抗击新冠疫情、社会文明公约、和谐社会建设、食品安全、教育双减、医改惠民、亲善守孝、诚信爱国等。

      六、征稿日期

      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30日

      七、征稿对象

      省内各院校在校师生、广告经营主体单位、媒体单位、新媒体机构、自媒体组织、广告主、“质量强省”相关单位、热心公益传播的组织及个人。鼓励省外广告行业组织、团体、个人参与支持。

      八、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平面类

      包括平面设计等多种形式;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颜色模式为RGB ;尺寸规格为A3(297x420mm),横竖构图均可;系列作品不得超过三幅,设计版式一致,每幅作品文件不超过3MB,按照逻辑顺序标注序号并上传。

      (二)视频类

      包括影视、微电影、动画、短视频等但不限于以上形式;文件格式为mp4或mov;时长不超过180秒;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横竖构图均可,不要倒计时;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九、作品报送

      征集展播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作品提交网址:

      http://h5.bdrm.cn/quality/index.html,进入“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界面,参与者先在网站系统上自行注册作者信息,按照要求上传作品,报送标题为:“作品类别+报送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名称”。

      2.报送作品上传网络平台网站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

      3.参与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

      4.参与者报送征集作品填写信息时,务必注意选择好作品组别。参与者为在校学生时,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能超过2人。

      5.多人团队共同创作的作品应由团队中一名成员上传,并在上传过程中添加所有作者,不得多人重复上传同一作品。

      十、作品选定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利用媒体对选定的入围作品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选定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进行终选,确定选定等级作品。

      设立1个全场创意名额,优秀作品分别按学生组和社会组进行选定,各组两类作品分别设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优秀等次、入围等次项;设立3个特设奖名额,分别为2个“匠心质造奖”及1个“手机影片奖”,特设奖获得者不共享其他奖项;另设置若干个优秀组织团体、优秀指导教师和突出贡献名额。

      (一)全场创意名额

      全场创意名额设立1个,不分组别、类别和形式,授予杯牌、证书,奖励10000 元。

      (二)类别等次名额

      学生组和社会组分别设置以下类别等次名额。学生组参与者为在校学生,社会组参与者为学生以外的其他参与主体。

      1.平面类

      第一名:1个 授予杯牌、证书,奖励5000元

      第二名:2个 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3000 元

      第三名:3个 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2000 元

      优秀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5%比例选定,入围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15%比例选定,分别授予证书。

      2.视频类

      第一名:1个 授予杯牌、证书,奖励5000元

      第二名:2个 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3000 元

      第三名:3个 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2000 元

      优秀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5%比例选定,入围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20%比例选定,分别授予证书。

      (三)特设奖名额

      1.特设奖一:“匠心质造奖”

      2个 授予杯牌、证书,奖励3000元

      旨在鼓励创作“匠心质造 精工辽宁”主题作品,包括智造强省、质量品牌、“原老新字号”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建设、标准计量实施、制造业发展等。

      2.特设奖二:“手机影片奖”

      1个 授予杯牌、证书,奖励2000元

      旨在鼓励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传播的组织及个人参与征集活动,仅用手机进行拍摄和制作,纪录城市振兴、反映群众心声、贴近真实生活。

      (四)优秀指导教师名额

      根据各指导教师组织指导作品数量和作品质量等进行综合选定,授予杯牌、证书。

      (五)优秀组织团体和突出贡献名额

      优秀组织团体和突出贡献名额设置若干个,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参与征集作品单位、高校、行业组织实际情况和作品质量等进行综合选定,授予杯牌、证书。

      (备注:以上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选手承担,主办方代扣代缴。)

      十一、有关要求

      1.征集作品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符合《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中国国情辽宁省情,遵守民族政策,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不得有黄色暴力等内容,适应大众普遍审美。

      2.征集作品应创意独特、表达清晰、结构严谨、制作精良,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辽宁味,适合在电视、新媒体及户外等媒介上宣传展播。

      3.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参与者报送作品时应明晰作品著作权,避免引起产权争议。

      4.征集作品因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发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参与者承担,同时活动组委会将取消其作品选定资格。

      5.征集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姓名、单位、学校等参与者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放弃作品参与选定权。

      6.提交作品时应进行认真核对,作品提交网站系统关闭后,相关信息将不可更正修改。

      7.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参与者在提交作品后即表示同意,活动组委会或组委会指定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播、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

      8.活动组委会对本次征集展播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设在辽宁省广告协会,联系人:牛玉莹 ;联系电话:024~23181112,15142592167;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67 号北方国际传媒中心 412室。

      活动详情及动态信息请关注“辽宁省广告协会”微信公众号。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组委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