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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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三、申请条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办理材料: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4.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6.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8.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可容缺受理,在办结前补正);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10.经办人授权证明
五、办理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六、办理机构: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网址:https://zwfw.nmpa.gov.cn/web/index
八、收费标准:无收费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7:00
十、联系电话:024-72855073
十一、办理流程:1受理;2 现场检查;3 办结
十二、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