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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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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二、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三、申请条件:《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第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四、办理材料:1.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身份证明;4.执业单位开业证明;5.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五、办理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1楼西侧2号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六、办理机构: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网址:https://zwfw.nmpa.gov.cn/web/index

      八、收费标准:无收费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7:00

      十、联系电话:024-72855073

      十一、办理流程:1受理;2 办结。

      十二、办理时限: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