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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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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 <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 的通知》(辽委发〔2023〕14号)精神,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结合铁岭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重要使命,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聚焦落实打造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努力建设“沈阳都市圈先进制造协作基地、新能源产业培育基地、现代农业生产与产业化创新基地、快乐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陆港型现代物流基地”。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市。在铁岭市现代化建设新实践、新征程上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质量支撑。

      二、任务目标

      到2025年,全市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供给质量明显改善,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安全水平得到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得到新提高,质量竞争型产业占比持续扩大,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工程质量抽检符合率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质量品牌发展取得更大进展。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撑制度更加健全,培育出一批市场知名度高、产品竞争力强的铁岭品牌。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数量实现突破,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添新力量。

      质量基础支撑能力切实增强。持续夯实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增强技术水平和服务效能,制修订铁岭市地方标准10项以上,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0项,各类有效认证证书保有量达到2000张。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竞争优势更加凸显,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三、具体举措

      (一)坚持创新绿色发展,提升经济质量效益

      1.打造质量创新发展新高地。推动高质量技术创新成果持续供给,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团队加大科技投入,产出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协同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科研单位,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探索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发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作用,评估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前景和市场需求,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供依据。积极参加东北科技大市场举办的科技成果收集发布、产学研撮合对接以及技术成果交易等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到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登记额达到4亿元,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快实施绿色化升级。积极推动我市风电、光伏、氢能产业集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大宗固废基地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消费,推广绿色生活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3.实现质量发展利民惠民。持续激发消费活力,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稳经济相关政策举措,开展“乐购铁岭 惠享美好”系列促消费活动。提升城市消费升级,加快培育“夜经济”特色街区、省级步行街,大力推进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推行争议先行赔付,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推进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各地开展无理由退货宣传引导工作,引导更多经营者实行无理由退货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推动产业发展,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

      4.增强产业基础质量支撑。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联合攻关,重点推动CT球管散热器、医用X射线自动限束器、滚珠丝杠等项目,实现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聚焦重大设备和核心部件,协同推进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批量生产及示范推广,提高产品可靠性和产业配套能力。开展材料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水平。推进铸造、锻造等基础工艺创新,攻克高速、高精、复合和绿色加工等关键技术。协同推进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批量生产及示范推广,提高产品可靠性和产业配套能力。提升计量检测、标准制定修订、认证认可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5.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推进质量、标准、品牌融合发展,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以更高质量打造知名质量品牌,以质量品牌优势推动产业质量效益升级。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关键岗位“机器换人”,加快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鼓励我市企业在相关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质量管控水平。实施“建链、强链、补链”工程,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能源、原材料四大产业,鼓励企业在相关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质量管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6.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支持汽车零部件、有色金属加工、煤机装备、石油机械、大口径阀门、橡塑制品、粮油、畜禽、电力设备、医药、建材等铁岭优势产业。积极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项目发展,在最短时间内给予审批,积极争取国家、省对项目的资金支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加快新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争创国家级、省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促进人才、市场、技术等要素共享,推动区域优势产业协同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7.贯彻区域质量协同发展。加快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做好都市圈重点产业配套,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推动西丰县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加快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标准化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加大对标准化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试点示范项目的征集力度,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推动试点示范基地创建。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业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重点产品,增加优质产品有效供给

      8.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保障农产品食品安全优质供给。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打限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禁用成分,开展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行动,推动畜禽屠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宣传推广力度。开展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依法全面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批批开具合格证。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混装或者分装销售时按规定开具合格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9.实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快构建全程覆盖。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监管,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预计2025年底前,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85%以上。严格落实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生物制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重点品种追溯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注册“码上放心”平台,做到“应扫尽扫”、“应追尽追”。监督医疗机构编制本机构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完善药品采购流程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等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10.实施消费品质量升级工程。丰富消费品供应种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消费在供给基础上提升,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机制。推进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消费。扩大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鼓励消费品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鼓励企业通过自我声明形式,明示产品实物质量达到标准。支持消费品企业积极采用和参与制定国际质量检验检测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医药企业通过国际先进水平GMP认证,鼓励企业提升自身检验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同线同标同质”要求,引导企业入驻国家“同线同标同质”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11.实施工业品质量升级工程。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系统集成的智能化水平。打造一批能效水平优、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的工业品。推进设计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提高工业设计能力和水平。推动高端医疗设备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的可靠性设计和零缺陷制造。推动机械、汽车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提升和品质升级,组织企业申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贯彻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进一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在开展技术研发时,同步开展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提升工程质量,实现高品质工程建造

      12.提升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存档制度,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严格履行项目法人制,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实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持续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效能。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资质和响应能力的社会专业机构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抽测、评价和咨询。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工程招标管理,加强标后履约监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13.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推动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砌体材料、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等绿色建材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实行绿色产品标识制度,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建设一批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民生领域建材专项整治。实行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推行预制构件工厂化、车间化生产,实行“三必检、两审批”制度,实行监理驻场监管。实行进场原材料检验制度,实行进场材料“四级检验”,严把进场材料关,加大检验频率,强化对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鼓励企业开发装配式建筑产品,重点支持建筑部品部件的通用化、标准化、模块化。实行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控制,推行预制构件工厂化、车间化生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

      14.打造品质工程。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水利工程品质,打造水利样板工程,建设西丰县寇河治理试点工程。实行工可研、初步设计论证、审批制度,实行施工设计外业验收、论证、审批制度。推进BIM在工程项目上的应用。鼓励扶持工程项目申报省、市优质工程和辽宁省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积极开展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项目创建工作。严格制定、推广、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分项工程施工实施样板示范制度,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文字、实物展示、样板间等直观展示展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和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五)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高品质服务供给

      15.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系统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务,提升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等技术服务水平。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冷链、应急物流服务水平,推广集约智慧绿色物流发展模式。扎实推进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规范经营者和从业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网上销售和直播电商发展环境。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铁岭监管分局、铁岭检验检测中心)

      16.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完善家政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我市家政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信用记录。大力支持本地家政服务企业提档升级,指导家政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品牌化运作、规模化发展。实施餐饮提质工程,提升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规模以上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完善家政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改进公共交通软、硬件设施设备,推进公交场站、公交充电站、公交换乘站建设。尝试定制公交服务,设立出租车电招平台。拟开通铁岭至桃仙机场直达班线。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托铁岭特色旅游资源,开展文旅主题活动及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文旅广电局)

      17.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全面实施“铁岭教育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实施兴辽卓越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项目,实现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服务能力、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加强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服务需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扩大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快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推动品牌建设,壮大质量品牌矩阵

      18.塑造铁岭质量品牌。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品牌发展机制,加强分类指导、梯次培育,支持企业创建质量品牌。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做大“铁岭制造”品牌。支持争创省长质量奖,完善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制度。开展“老字号”品牌建设,鼓励“老字号”企业产品开发,拓展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竞争力。创建一批区域品牌,推动健全品牌标准体系,打造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铁岭精品。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品牌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参加“辽宁优品”评选活动。培育服务型智造示范单位、省级质量标杆企业,鼓励制造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9.加强质量品牌推广。持续加大铁岭品牌宣传推介,传播铁岭品牌价值,营造品牌建设氛围。鼓励铁岭品牌企业参与中国品牌日等活动,提升铁岭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讲好质量品牌故事,传播铁岭品牌文化。支持企业导入先进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铁岭玉米”“铁岭胡萝卜”“铁岭花生”等铁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保护指导。(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

      20.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推行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精益管理活动、企业质量管理咨询、质量技术攻关等质量主题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企业争创辽宁优品和各级政府质量奖。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工作,进一步强化计量基础性地位,切实发挥计量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提升行动试点成果和ISO9001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等工作,惠及更多小微企业,不推断扩大社会影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优化质量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效能

      21.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加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规划计量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做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拟建项目的调研工作,形成可操作的项目规划逐步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与改造升级工程。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在技术研发时同步开展标准研制工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检验检测技术与设备设施研发。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走出去”,对标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学习交流,促进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支持认证机构发展综合性一体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铁岭检验检测中心)

      22.完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实现管理程序、产品(证书)的智能化、在线化管理要求。规范检验流程,方便用户报检、领取检验报告。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对于检定校准证书电子化、网络化、可追溯,提供智能化网络平台,互通互联,方便管理,做到过程可控、利民、稳定、公平、透明。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征集工作和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铁岭检验检测中心)

      23.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围绕乡村振兴、数字铁岭、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加快计量、标准、合格评定、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和实验室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建设,持续为区域、产业、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按照海关总署部署和沈阳海关工作要求,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铁岭海关、铁岭检验检测中心)

      (八)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创新升级治理体系

      24.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进跨领域跨区域监管执法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消费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探索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开展日常和专项法治宣传,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检察院)

      25.健全质量政策体系。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等质量统计分析。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定,支持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推动质量分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研制。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加强采购监管,严格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大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力度,鼓励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企业质量投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贯彻落实质量指标评价制度,强化结果反馈和跟踪改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铁岭监管分局)

      26.优化质量监管效能。组织完善本地区各监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编制完成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实行统一平台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到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做好企业信用风险通用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监管的有机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守护安全底线,加强对CCC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力度,强化CCC免办证后监管要求,严把产品安全准入关。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过程管理,开展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的要求。持续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和安全风险监控。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铁岭海关)

      27.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全面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深入实施质量诊断、质量比对、质量提升行动,健全企业质量责任体系,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工会和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改进提升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自律作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以“质量月”系列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铁岭检验检测中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加强质量强市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

      (二)狠抓贯彻落实。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考核督查。开展市级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