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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铁岭市第二批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函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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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铁岭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项目征集、标准查重、论证评估、对外公示、党组审议,确定2023年铁岭市第二批地方标准立项计划1项,其中制定1项,推荐性标准1项,请贵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请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计划任务落实到起草单位,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鼓励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校和龙头企业等共同开展标准研制工作。

    二、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按照 《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铁岭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成立起草小组,制定起草计划,组织拟定标准草案。要广泛征求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管理等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原则上被征求意见的单位不少于15家。主要起草单位应当将地方标准草案,通过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要努力提高标准质量水平,确保标准具有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三、地方标准的审查原则上采用会议审查形式。起草单位在完成标准草案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后,经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标准审查申请。 联系电话: 74219171 电子邮箱: 461390884@qq. com 附件: 2023年铁岭市第二批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2023年铁岭市第二批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序号

    立项编号

    项目名称

    强制/推荐

    制定/修订

    项目周期(月)

    起草单位

    归口部门

    备注

    1

    2023012

    辽宁低海拔地区藜麦栽培技术规程

    推荐性

    制定

    18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