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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标志产品 铁岭大米》地方标准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9年03月28日

    阅读:

    DB2112

    铁岭市地方标准

    DB 2112/ T0001—2018

     

    地理标志产品  铁岭大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Tieling rice

    2018 - 12 - 01发布

    2019 - 01 - 01实施

    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ICS 67.060

    B 22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铁岭市农业科学院提出。

    本标准由铁岭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月峰、孙国才、王贵彬、文怀伟、王桂艳、王健、薛颖、黄文佳。

    地理标志产品  铁岭大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铁岭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铁岭大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54-2018  大米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2294  粮油检验 大米胶稠度的测定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805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36-2003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502  粮食、油料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

    GB/T 5503  粮食、油料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3  稻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54-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铁岭大米  Tieling rice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保护的范围内,以铁粳、辽粳、沈农、富禾系列优质粳稻品种生产的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大米。

    3.2  胶稠度  Adhesive strength

         成品大米粉碱糊化后的米胶在冷却后的流动长度。

    3.3  垩白粒率  Chalky kernel percentage

         胚乳中有白色(包括腹白、心白和背白)的不透明部分的米粒为垩白粒;垩白粒占试样米粒数的百分率为垩白粒率。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4.1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见附录A

    4.2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面积为10383.8平方公里。地理位置在东经123°27"125°06",北纬41°59"43°29"之间。

    5  自然环境

    5.1  地貌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位于辽宁省北部,松辽平原中段,土壤丰润,四季分明,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属于温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

    5.2  日照

    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700 h,水稻生长季节(4月~9月)平均日照时数为1377 h

    5.3  气温

    年平均气温6.3℃,最低气温-31℃,最高气温34.4℃,封冻期150 d,无霜期127162 d。水稻生长季节(4月~9月)日平均气温19.1℃,大于等于10℃活动积温3505℃。

    5.4  降水

    年平均降雨量为700 mm,水稻生长季节(4月~9月)平均降雨量为577 mm

    5.5  土壤

    土壤类型以棕壤土为主,稻田耕层土壤pH值平均为6.6,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2.9 g/kg,全氮平均含量为1.1 g/kg,碱解氮平均含量为131 mg/kg,有效磷平均含量为25 mg/kg,有效钾平均含量为132 mg/kg

    5.6  水源

    本范围灌溉水主要以辽河、清河、柴河、寇河和地下水为水源,水质符合GB 5084要求。

    5.7  大气

    本范围大气符合GB 3095规定。

    6  要求

    6.1  原料来源

    铁岭大米原料来源于本标准规定的地理范围内,质量符合GB 1350二级及以上粳稻谷的规定。

    6.2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生产过程应符合GB 14881规定。

    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 5749中规定的水以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

    6.3  感官指标

    米质半透明或透明,色泽青白有光泽,具有本范围大米固有的自然清香味。

    6.4  加工质量指标

    加工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加工质量指标

    等级

    加工精度

    黄粒米/%

    不完善粒/%

    杂质

    碎米

    总量/%

    糠粉

    /%

    矿物质/%

    带壳稗粒

    稻谷粒

    总量/%

    其中小碎米/%

    一级

    精碾

    0.3

    2.0

    0.20

    0.10

    0.01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7.5

    0.5

    二级

    精碾

    0.4

    3.0

    0.25

    0.15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10

    6.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胶稠度/mm

    直链淀粉(干基)/%

    垩白度/%

    垩白粒率/%

    水分/%

    指标

    75

    15.0-20.0

    3.0

    20

    15.5

    6.6  食品安全指标

    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15GB 2761GB 2762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

    6.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检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GB/T 5492的规定执行。

    7.2  加工质量指标

    7.2.1  加工精度:按GB/T 5502规定执行

    7.2.2  黄粒米:按GB/T 5496规定执行。

    7.2.3  不完善粒:按GB/T 5494规定执行。

    7.2.4  杂质:按GB/T 5494规定执行。

    7.2.5  碎米:按GB/T 5503规定执行。

    7.3  理化指标

    7.3.1  胶稠度:按GB/T 22294规定执行。

    7.3.2  直链淀粉:按GB/T 15683规定执行。

    7.3.3  垩白度:按GB/T 17891规定执行。

    7.3.4 垩白粒率:

         从成品大米试样中随机数取整精米(米粒长度达同批试样米粒四分之三长度及以上的米粒)100粒,拣出有垩白的米粒,按式(1)求出垩白粒率。重复一次,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即为垩白粒率。

    垩白粒率(%= 垩白米粒数/总粒数×100 ……………………………….1

    7.3.5  水分:按GB/T 5009.3规定执行。

    7.4  食品安全指标

    GB/T 5009.36-2003规定执行。

    7.5  净含量

    JJF 1070规定执行。

    检验规则

    8.1  扦样、分样

    GB/T 5491执行。

    8.2  检验的一般规则

    GB/T 5490执行。

    8.3  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8.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按本标准6.36.46.5的规定检验。

    8.5  型式检验

    按照本标准6.3-6.7的规定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

    b) 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设备等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 连续生产三年;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别;

    f) 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8.6  判定规则

    8.6.1  凡不符合GB 2715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

    8.6.2  产品的加工质量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理化指标有一项不符合6.5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初次检验不合格时,可取双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9  标志、标签、包装、储存、运输

    1.1  标志、标签

    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

    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1.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若采用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

    1.3  储存、运输

    9.3.1  袋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9.3.2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9.3.3  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应低于3个月。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A.1

    图A.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