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铁岭大米》地方标准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9年03月28日
阅读:
DB2112
铁岭市地方标准
DB 2112/ T0001—2018
|
地理标志产品 铁岭大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Tieling rice
|
2018 - 12 - 01发布
2019 - 01 - 01实施
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ICS 67.060
B 22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铁岭市农业科学院提出。
本标准由铁岭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月峰、孙国才、王贵彬、文怀伟、王桂艳、王健、薛颖、黄文佳。
地理标志产品 铁岭大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铁岭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铁岭大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54-2018 大米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2294 粮油检验 大米胶稠度的测定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805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36-2003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4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502 粮食、油料检验 米类加工精度检验法
GB/T 5503 粮食、油料检验 碎米检验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3 稻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54-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铁岭大米 Tieling rice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保护的范围内,以铁粳、辽粳、沈农、富禾系列优质粳稻品种生产的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的大米。
3.2 胶稠度 Adhesive strength
成品大米粉碱糊化后的米胶在冷却后的流动长度。
3.3 垩白粒率 Chalky kernel percentage
胚乳中有白色(包括腹白、心白和背白)的不透明部分的米粒为垩白粒;垩白粒占试样米粒数的百分率为垩白粒率。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4.1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见附录A。
4.2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面积为10383.8平方公里。地理位置在东经123°27"~125°06",北纬41°59"~43°29"之间。
5 自然环境
5.1 地貌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位于辽宁省北部,松辽平原中段,土壤丰润,四季分明,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属于温带湿润、半湿润季风气候。
5.2 日照
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700 h,水稻生长季节(4月~9月)平均日照时数为1377 h。
5.3 气温
年平均气温6.3℃,最低气温-31℃,最高气温34.4℃,封冻期150 d,无霜期127~162 d。水稻生长季节(4月~9月)日平均气温19.1℃,大于等于10℃活动积温3505℃。
5.4 降水
年平均降雨量为700 mm,水稻生长季节(4月~9月)平均降雨量为577 mm。
5.5 土壤
土壤类型以棕壤土为主,稻田耕层土壤pH值平均为6.6,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2.9 g/kg,全氮平均含量为1.1 g/kg,碱解氮平均含量为131 mg/kg,有效磷平均含量为25 mg/kg,有效钾平均含量为132 mg/kg。
5.6 水源
本范围灌溉水主要以辽河、清河、柴河、寇河和地下水为水源,水质符合GB 5084要求。
5.7 大气
本范围大气符合GB 3095规定。
6 要求
6.1 原料来源
铁岭大米原料来源于本标准规定的地理范围内,质量符合GB 1350二级及以上粳稻谷的规定。
6.2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生产过程应符合GB 14881规定。
生产过程中除符合GB 5749中规定的水以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
6.3 感官指标
米质半透明或透明,色泽青白有光泽,具有本范围大米固有的自然清香味。
6.4 加工质量指标
加工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加工质量指标
等级 |
加工精度 |
黄粒米/% ≤ |
不完善粒/% ≤ |
杂质 |
碎米 |
|||||
总量/% ≤ |
糠粉 /% ≤ |
矿物质/% ≤ |
带壳稗粒 |
稻谷粒 |
总量/% ≤ |
其中小碎米/% ≤ |
||||
一级 |
精碾 |
0.3 |
2.0 |
0.20 |
0.10 |
0.01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7.5 |
0.5 |
二级 |
精碾 |
0.4 |
3.0 |
0.25 |
0.15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10 |
6.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
胶稠度/mm ≥ |
直链淀粉(干基)/% |
垩白度/% ≤ |
垩白粒率/% ≤ |
水分/% ≤ |
指标 |
75 |
15.0-20.0 |
3.0 |
20 |
15.5 |
6.6 食品安全指标
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15、GB 2761、GB 2762、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
6.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7 检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按GB/T 5492的规定执行。
7.2 加工质量指标
7.2.1 加工精度:按GB/T 5502规定执行。
7.2.2 黄粒米:按GB/T 5496规定执行。
7.2.3 不完善粒:按GB/T 5494规定执行。
7.2.4 杂质:按GB/T 5494规定执行。
7.2.5 碎米:按GB/T 5503规定执行。
7.3 理化指标
7.3.1 胶稠度:按GB/T 22294规定执行。
7.3.2 直链淀粉:按GB/T 15683规定执行。
7.3.3 垩白度:按GB/T 17891规定执行。
7.3.4 垩白粒率:
从成品大米试样中随机数取整精米(米粒长度达同批试样米粒四分之三长度及以上的米粒)100粒,拣出有垩白的米粒,按式(1)求出垩白粒率。重复一次,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即为垩白粒率。
垩白粒率(%)= 垩白米粒数/总粒数×100 ……………………………….(1)
7.3.5 水分:按GB/T 5009.3规定执行。
7.4 食品安全指标
按GB/T 5009.36-2003规定执行。
7.5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扦样、分样
按GB/T 5491执行。
8.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 5490执行。
8.3 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8.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按本标准6.3、6.4和6.5的规定检验。
8.5 型式检验
按照本标准6.3-6.7的规定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
b) 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设备等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 连续生产三年;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别;
f) 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8.6 判定规则
8.6.1 凡不符合GB 2715以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
8.6.2 产品的加工质量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理化指标有一项不符合6.5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初次检验不合格时,可取双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9 标志、标签、包装、储存、运输
1.1 标志、标签
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
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1.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若采用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
1.3 储存、运输
9.3.1 袋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
9.3.2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9.3.3 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下,保质期不应低于3个月。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铁岭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图A.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