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辽铁知法裁字〔2023〕07号)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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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案号:辽铁知法裁字〔2023〕07号
请求人:海伦市利民节能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万显君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伦镇化肥大市场西侧鸡讷公路南
委托代理人:付丽丽
被请求人:铁岭县蔡牛镇张庄农机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洋
住所:铁岭县蔡牛镇张庄村
委托代理人:无
案由:“铁岭县蔡牛镇张庄农机专业合作社与海伦市利民节能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专利号:ZL202021125501.X)专利侵权纠纷。
我局于2023年7月21日立案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案号:辽铁知法裁字〔2023〕06号),由于以下原因:
R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
□请求人撤回行政处理请求。
□当事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我局提出撤回处理请求。
□请求人死亡或注销,没有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处理请求。
□被请求人死亡或注销,没有遗产或剩余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其他依法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 。
经研究,现决定撤销此案。
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说明: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知识产权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