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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2年04月12日

    阅读:

    铁岭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铁市监罚告202214号

    铁岭吉发运输有限公司34户企业(名单附后):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代物流园区分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代物流园区分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代物流园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企业走访检查服务时发现你(单位)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查询发现都存在连续二年以上未年报情况,涉嫌违法。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代物流园区分局于2022年3月4日经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你(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上参加年度报告,连续六个月以上未进行纳税申报,2019年6月至今未在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通过现场检查亦未发现你(单位)经营迹象。你(单位)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规定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婧  黄永刚   联系电话:024-72811315

    联系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钻石路东北城F16幢305号

                             铁岭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1.铁岭吉发运输有限公司

    2.铁岭丰源弘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3.铁岭久润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4.铁岭亨运通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5.铁岭农安千圣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6.铁岭凯煜艺术建材有限公司

    7.铁岭双赢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8.铁岭同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铁岭小涛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10.铁岭市实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铁岭市赢源经贸有限公司

    12.铁岭市金卫士科技有限公司

    13.铁岭康顺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14.铁岭强盛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15.铁岭恒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6.铁岭恒运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17.铁岭新广源贸易有限公司

    18.铁岭昌兴商贸有限公司

    19.铁岭易隆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20.铁岭晨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1.铁岭欣君华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22.铁岭永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23.铁岭河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4.铁岭洪沅科技有限公司

    25.铁岭盛航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26.铁岭美奥汇信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27.铁岭聚友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28.铁岭聚鑫运输有限公司

    29.铁岭迅驰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30.铁岭长隆贸易有限公司

    31.铁岭顺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2.铁岭马建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33.铁岭鸿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34.铁岭龙洋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