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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3102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严厉打击保健品市场乱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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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严厉打击保健品市场乱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

      编号:931022提案人:农工党铁岭市委员会 时间:2023-12-12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为保健品市场带来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根据中国保健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每年保健品销售额约2000亿元,其中老年人消费超过50%,超过65%的老年人使用过保健品。而涉老年人保健品诈骗犯罪是人口老龄化浪潮下,老年人保健品市场发展不规范与家庭空巢化加剧叠加而引发的新型犯罪模式。

      近些年来,我市大部分地区均存在着一些不法保健品商家,他们租用一个场地,以开设专家讲座、免费义诊、免费旅游等为幌子,吸引老年人参加,他们抓住老年人低价购物、“花钱买健康”的心理,打着“亲情牌”的销售方式,并免费送鸡蛋、挂面、日用品等东西,施以小恩小惠,利用老年人鉴别力差的特点,贪图便宜的心理,夸大其词、神乎其神地吹嘘其保健品和治疗仪的神奇功效,对听课者进行洗脑。并邀请所谓的“权威专家”给老人们上养生课,并提供免费体检,向在场的老人们推销具有神奇疗效的保健用品和保健食品。

      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通常以疗程为单位,花费数千元乃至上万元,当发现产品达不到广告效果时往往退货无门,甚至找不到商家,维权困难。不法商家往往采取在一个地方得手后马上换地方的方法,逃避处罚。这种乱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保健品市场,给参与购买的老年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对老年人及其家庭造成了严重影响及身心打击,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

      一、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市场、公安、卫健等部门应当信息共享,建立保健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不法活动的线索苗头,尽早介入予以制止,尽可能地减少老年人经济损失。定期对保健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存在诸多问题的销售网点。要坚决打击涉老年人保健品诈骗、非法行医、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铁腕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消费意识。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各社区服务站、社区网格要加强联合,大力推行系列科普宣传,论坛讲座,引导老年人相信科学,尊重医学,增加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保健产品。提醒老年消费者特别要加强对空巢老人的关心关注,不要轻信医药推销人员的花言巧语;不要轻易跟随他们外出或远离家门;不要贪图“免费体检”、“免费讲座”、“免费治疗”、“免费礼品”等,以免掉入陷阱。

      三、子女加强对老年人关怀。不法商家保健品的销售模式主要是以“亲情牌”为手段,以健康讲座为形式。亲情式的拉家常让空巢老人感受到了亲情关怀,降低了心理防线,而老人群体之间互相宣传拉拢,形成群体式主动听健康讲座,“迫切治病”的心理和“包治百病”式的宣传,洗脑成功后群体式主动购买保健品。子女多多关心老人身心健康,多一些关注、爱护和陪伴,让老年人的情感关怀不再缺失,同时培养老年人的健康兴趣,充实自身。

      四、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公立性报刊、电台、电视台的监管,杜绝虚假广告,因为公信度越高的新闻媒体受众群体多、面广,虚假广告的危害性越大。同时,公立性媒体要加强涉及老年人保健品诈骗犯罪的曝光力度。

      五、实施有奖举报机制。鼓励举报,奖励举报人,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A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第931022号提案的答复

      刘路委员:

      贵团体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保健品市场乱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提案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经与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共同协商,我市对打击保健品市场乱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保健品及“保健”医疗器械等领域隐患及问题,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市公安局正在开展打击侵害老年人保健品非法添加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通过上门慰问推销、组织免费旅游、开展健康讲座等形式,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品功效,诱导欺骗老年人购买非法添加类保健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以辖区内的酒店、养生馆、健康体验馆、食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老年用品等经营者为重点行业,以文化公园、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偏街小巷等为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未经设立登记从事一般经营活动,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销售保健品;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按规定留存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未设立专柜销售保健食品;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内容的广告;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形式,明示或暗示食品、保健品具有治疗功能,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厂家2家,医疗器械相关经营企业121家(对3家有轻微违规行为的经营企业已经口头告诫,企业已对问题当场改正),食品经营者323家,老年用品经营者29家,其他经营者87家,监测相关广告316条次,约谈相关经营者93家,监督抽查老花镜5批次,均符合标准规定项目。

      市公安局食药侦与刑侦、经侦、治安和网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其他警种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净网等专项工作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和基础数据,深入梳理挖掘相关案件线索;充分利用社区民警、“一村一辅警”、特情人员对街道社区进行巡查走访,对农贸市场、写字楼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偏僻农村或城乡结合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着力发现非法添加保健品生产、宣传、销售等各环节的线索,着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关爱。2019年,按照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发布《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以及老年人预防跌倒、科学用药科普信息。每年组织开展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播放国家卫健委开发23个系列、101个老年健康教育科普视频,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引导老年人掌握健康科学知识。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服务建设,发挥家庭医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更近距离健康教育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过程中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知识和老年健康服务政策的宣传,实现送政策、送知识、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按照《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老年人群作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重点人群,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

      四、风险防控、强化宣传引导。市场监管部门在“铁岭发布”和“二三里资讯”发布《中老年朋友,这份保健食品消费提示请查收》;“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录制了《科学选购保健食品 准确掌握“防骗指南”》科普宣传片,在新媒体和全市各大户外大屏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的280台楼宇电视循环播出,向广大消费者科普宣传如何选购保健食品、如何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方面知识。市委宣传部门推出《晓明法庭帮助八旬老人追回养老钱》《这类社保卡诈骗短信,别信别点!》《“社银共建”筑牢社区诈骗“防火墙”》等多篇稿件,通过新闻产品全面提升社会对老年消费者的关注度,帮老年人守护好“钱袋子”,不被骗子的花言巧语蒙蔽双眼,不将手里的钱轻易拿出来、送出去。公安部门加强与网信、宣传等部门协作,对涉及老年人食品、药品安全的舆情信息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预警敏感信息,严防形成负面炒作发酵。

      五、实施有奖举报、加强社会共治。 公布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电话,告知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随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维权。鼓励广大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举报奖励政策,共同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保健食品日常监管,继续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老食品、保健品欺诈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动建立老年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广泛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和识骗防骗“免疫力”;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文化,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持续扩大老年人心理关爱点覆盖范围,提高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加强与相关媒体合作,组织录制权威健康养生节目,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片制作传播;利用党媒的公信力,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刊发爱老、护老等方面的公益广告,针对涉老年人保健品诈骗犯罪加大曝光力度,警示老年人远离保健品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