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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110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对网红“直播带货”市场监督管理的建议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2年06月02日

    阅读:

     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对网红“直播带货”市场监督管理的建议

      编号:911100 领衔人:金淼  代表团:昌图县   时间:2021-12-29

      网红“直播带货”是近几年新兴并流行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网红“直播带货”具有互动性强、价格优惠大等特点,对消费者有很强的吸引力。虽然“直播带货”为商家和主播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直播带货”也存在具体问题急需解决。

      【存在问题】

      “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便是其中一大突出问题。有个别商品经营者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网红主播夸大虚假宣传等,此外,在火爆的过程中也暗藏诸多风险,夸大产品效应、宣传医疗效果,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区分难,售后服务不到位和维权难等问题也同样存在。

      【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对“直播带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提高准入标准,完善诚信评价机制,对商品、服务质量加强监管;二是对直播中的广告行为加强监管;三是对售后服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管,约束商家建立完备的售后服务机制。此外,发动消费者,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的监管方式,让网红健康发展,方便群众,繁荣经济。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911100号建议的答复

      

      金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网红“直播带货”市场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现将办理情况答复给您,同时,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直播带货”是网络直播营销的俗称,网红“直播带货”是利用自身较高关注度带来的流量影响,将网民对网红的喜爱和信任转化为实际购买行为,引流变现。

      我局高度重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结合铁岭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实际,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组织开展了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督管理。针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虚构原价、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容易存在的问题,持续开展监测、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

      一、强化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协同监管

      为了做好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等单位共享监管信息;市委网信办、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协同开展网络直播营销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对部分MCN机构进行了调研,了解网络直播运营机构的运营平台和模式、运营内容、签约主播数量、网络影响力(粉丝量)等情况,为直播运营机构提供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法制宣传指导。与商务部门沟通,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监督管理。

      二、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行为网上监测

      我局通过设定关键词检索,抽查监测抖音直播、快手直播、拼多多直播、淘宝直播等网络直播平台中,经营主体属地为铁岭市的“直播带货”主播的直播营销活动,共监测直播用户300余个/次。直播营销活动大多集中在土特产、预包装食品、服装、日用百货、二手车、化妆品等商品品类。截至目前,未发现上述直播用户存在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平台也未收到涉及我市的网络直播营销方面投诉举报。

      三、探索监管方式,压实主体责任

      我局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创新监管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按照《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各相关业务科室工作职责,制定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规范指引清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常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引清单》,指引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和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网络经营活动监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合规宣传,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我局承担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规范发展网络直播、平台经济”绩效考核项目。根据铁岭网络直播、平台经济实际运行状况,制定了促进网络直播、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宣传计划,组织合规宣传。提高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直播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范围,规范广告发布审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

      我局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电子商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广告、价格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切实提升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效能和水平。

      加强与网信、公安、广电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提升监管合力。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在加大市场监管法制宣传的同时,我局倡议广大消费者,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网络直播营销和电商平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登录网上12315消费者维权平台或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网络消费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