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部门预算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19年02月13日

    阅读: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依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核准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指导和监督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第二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19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  864.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7.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万元,同比减少81.07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我局原下属的清河分局由于机构改革划归清河区管理,预算由清河区财政编制

    (二)支出情况。2019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864.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1万元,项目支出79万元。支出同比减少8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原下属的清河分局由于机构改革划归清河区管理,预算由清河区财政编制

    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19年市财政局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05.68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11.25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9.75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培训费1.13万元、印刷费2.25万元、维修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三、关于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5.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安排0.38万元,同比减少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15万元,同比减少7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数量。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市财政局没有债务类支出。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9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210万元,主要为食品药品抽样检验费210万元    。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市财政局纳入预算的项目共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79万元,纳入预算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