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公开情况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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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9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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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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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铁岭市质监局主要职责包括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铁岭市、区质监局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具体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市以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和质量强市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工作政策、规划和措施,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四)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市级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初审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监督管理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七)负责统一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负责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负责相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负责培育、管理全市相关检验检测市场和推动检验检测产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授权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因机构改革,原4个直属事业单位(铁岭市计量测试所、铁岭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铁岭市技术监督信息中心)不在市质监局系统列决。2018年度质监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3个,均为行政单位,即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清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二部分 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链接)
附件: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总计972.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72.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72.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01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质监系统决算收入972.07万元,比上年减少2225.53万元,减幅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2.06万元,同比减少2203.46万元,减幅69%。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机构改革后原4个直属事业单位不在市质监局系统列决,决算收入只包含3个行政机关的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总计972.0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2.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7.6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89.72万元,主要包括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7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决算总支出972.07万元,同比减支出2341.75万元,减幅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60.02万元,减幅67%;项目支出减少461.09万元,减幅84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末机构改革后原4个直属事业单位不在市质监局系统列决。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系统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35万元,项目支出89.71万元。与年初预算961.33万元(预算数为行政,不包含事业年初预算数,事业年末分离出去)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1.68 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次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8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26.20万元,主要是财政降低车辆经费标准,费用随之减少,工作中注重降低“三公”经费意识,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3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3次、团组3个、人数13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1.34万元、津贴补贴156.33万元、奖金121.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73万元;公用经费11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2万元、印刷费0.37万元、手续费0.86万元、水费1.38万元、电费5.10万元、邮电费3.72万元、取暖费15.79万元、物业管理费0.33万元、差旅费14.42万元、维修(护)费1.26万元、培训费0.98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1.90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68万元,比上年增加5.12万元,同比增长3%。主要包括办公费15.82万元、印刷费4.74万元、手续费0.86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5.10万元、邮电费3.81万元、取暖费15.79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35.60万元、维修(护)费4.81万元、租赁费1.65万元、培训费0.98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6.91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3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质量监督综合管理工作经费”1个,涉及资金89.7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等级为优。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局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节约意识,强化项目管理,高效利用财政资金,,有效发挥我局的职能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