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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2021年塑料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1年09月27日

    阅读:

    铁岭市食品塑料膜袋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铁岭市食品塑料膜袋(含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抽查、铁岭市内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306

    ——

    分类名称

    轻工产品

    其他日用消费品

    ——

    2.2产品种类

    食品用非复合膜袋产品包括:聚乙烯自粘保鲜膜、商品零售包装袋(仅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袋)、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聚丙烯吹塑薄膜、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夹链自封袋、包装用镀铝膜、普通型聚丙烯薄膜、尼龙薄膜等。

    食品用复合膜袋产品包括:耐蒸煮复合膜/袋、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及其它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等。

    2.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2.3.1非复合膜袋

    指以各种化学树脂(如聚乙烯、聚丙烯、聚酯、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聚苯乙烯、尼龙等)为原料加以各类助剂,通过不同的加工工艺生产出的用于包装的塑料单层膜、袋等制品。

    2.3.2复合膜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组成。

    2.3.3包装袋

    由膜以热封方法制得的,具有纵向封焊和底部封焊并在充填了内容物后,以热封方法将其顶部密封的袋。

    2.3.4其他

    其他术语和定义见相应产品标准规定。

    3生产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企业规模。

    4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T 4456-2008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 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1-2016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6-2016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16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003-2008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

    GB/T 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28117-2011食品包装用多层共挤膜、袋

    GB 10457-1989 聚乙烯自粘保鲜膜

    GB/T 16958-2008 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GB/T 18192-2008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GB/T 18454-2001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GB/T 18706-2008 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GB/T 19741-2005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GB/T 21661-2008 塑料购物袋

    GB/T 21661-2020 塑料购物袋

    GB/T 24984-2010 日用塑料袋

    GB/T 27740-2011流延聚丙烯(CPP)薄膜

    GB/T 28118-2011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31604.2-2016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GB 31604.7-2016 脱色试验

    GB 31604.8-2016 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9-2016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GB 31604.41-2016 锑迁移量的测定

    BB/T 0002-2008  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

    BB/T 0014-2011 夹链自封袋

    BB/T 0030-2004 包装用镀铝薄膜

    BB/T 0039-2013 商品零售包装袋

    QB/T 1231-1991  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QB/T 1871-1993 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QB/T 1956-1994 聚丙烯吹塑薄膜

    QB/T 4634-2014聚丙烯(PP)和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面包袋

    QB/T 4635-2014双向拉伸聚酰胺(BOPA)/低密度聚乙烯(PE-LD)复合膜盒中袋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抽样

    5.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如存在多个规格型号可以抽取的,优先抽取批量较大的产品。

    5.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5.2.1抽样地点为生产企业的成品库、堆场。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在保质期内的产品(一般生产日期不超过十二个月。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5.2.2抽样基数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5.2.3抽样数量

    具体产品抽样数量见下表。

    表2非复合膜袋抽样数量

    序号

    产品品种

    抽样数量(已包括备用样品)

    1

    聚乙烯自粘保鲜膜

    3卷×2

    2

    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

    (膜类)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至少2m,每卷膜各抽取2.5m2×2

    (袋类)从3箱中抽取,每箱中抽取20个×2,共计120个

    3

    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袋)

    4

    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

    5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

    6

    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袋)

    7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袋)

    (膜类)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至少2m,每卷膜各抽取2.5m2×2

    (袋类)从3箱中抽取,每箱中抽取20个×2,共计120个

    8

    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

    9

    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袋)

    10

    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袋)

    11

    聚丙烯吹塑薄膜(袋)

    12

    商品零售包装袋(含保鲜袋)

    从3箱中抽取,每箱中抽取20个×2,共计120个

    13

    夹链自封袋

    14

    包装用镀铝薄膜

    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至少2m,每卷膜各抽取2.5m2×2

    注:抽取的样品数量分成3份,其中2/3为检验用样品,另1/3为备用样品。

    表3复合膜袋

    序号

    产品品种

    抽样数量(已包括备用样品)

    1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卷膜)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至少2m,每卷膜各抽取2.5m2×2

    (袋类)从3箱中抽取,每箱中抽取20个×2,共计120个

    2

    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3

    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

    4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5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卷膜)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至少2m,每卷膜各抽取2.5m2×2

    (袋类)从3箱中抽取,每箱中抽取20个×2,共计120个

    6

    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7

    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9

    其它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注:抽取的样品数量分成3份,其中2/3为检验用样品,另1/3为备用样品。

    5.2.4 生产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在同一个受检单位(被委托方)可抽取不超过2个生产单位(委托方)的产品,每个生产单位(委托方)仅抽取1个规格型号的产品。

    如需在同一受检单位抽取多批次产品的特殊情况,必须经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5.3样品处置

    应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样品有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应在样品标签上标明,并应按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应有相应影像记录。

    备样封存于检验机构。

    抽取的样品按运输条件包装好,在包装上的所有可能的开口处贴上封条,封条上有受检方和抽检方相关人员的签字。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贮存时注意防晒、防雨淋、防潮。

    5.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食品塑料膜袋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对于产品检测、判定所需的技术参数(如材质)等产品信息,需要被抽企业提供,要在抽样现场获取并记录,并经企业确认据此信息对抽查产品检测、判定,企业对信息准确性负责。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经手人分别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5.5样品获取方式

    监督抽查所需的样品要在受检单位以购买方式获取。

    6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

    表4  塑料膜袋产品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产品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验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备注

    A类

    B类

    非复合膜、袋

    1

    感官要求

    GB 4806.7-2016

    GB 4806.7-2016

    2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 4806.7-2016

    GB 31604.2-2016

    3

    总迁移量

    GB 4806.7-2016

    GB 31604.8-2016

    4

    重金属(以Pb计)

    GB 4806.7-2016

    GB 31604.9-2016

    5

    脱色试验

    GB 4806.7-2016

    GB 31604.7-2016

    仅适用添加了着色剂的产品

    6

    己内酰胺特定迁移量

    GB 4806.6-2016

    GB 31604.19-2016

    限PA材质

    7

    氯乙烯特定迁移量

    GB 4806.6-2016

    GB 31604.31-2016

    限PVC材质

    复合膜、袋

    1

    感官指标/感官要求

    GB 9683-1988

    GB 4806.7-2016

    GB 9683-1988

    GB 4806.7-2016

    若产品执行GB 9683-1988,则项目为“感官指标”;若不执行

    GB 9683-1988,则项目为“感官要求

    2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 9683-1988
    GB 4806.7-2016

    GB 31604.2-2016

    特殊产品应执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对应材质标准要求,例如GB 19741、GB/T 18706、GB/T 18192等。

    3

    重金属(以Pb计)

    GB 9683-1988
    GB 4806.7-2016

    GB 31604.9-2016

    4

    蒸发残渣/总迁移量

    GB 9683-1988
    GB 4806.7-2016

    GB 31604.8-2016

    若产品执行GB 9683-1988,则项目为“蒸发残渣”;若不执行GB 9683-1988,则项目为“总迁移量”。

    5

    甲苯二胺(4%乙酸)

    GB 9683-1988

    GB 31604.23-2016

    6

    溶剂残留量总量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GB/T 10004-2008

    7

    苯类溶剂残留量

    8

    微生物总数

    GB/T 19741-2005

    GB 4789.2-2016

    执行产品标准中有微生物要求的应按标准要求进行,例如GB 19741、GB/T 18454、GB/T 18706等。

    9

    菌落总数

    GB/T 18454-2019

    GB/T 18706-2008 

    GB 4789.2-2016

    10

    大肠菌群

    GB/T 18454-2019

    GB/T 18706-2008 

    GB 4789.3-2016

    11

    致病菌

    GB/T 19741-2005 

    GB/T 18454-2019

    GB/T 18706-2008

    GB 4789.4-2016

    GB 4789.5-2012

    GB 4789.10-2016

    GB 4789.11-2014

    12

    霉菌

    GB/T 18454-2019

    GB/T 18706-2008 

    GB 4789.15-2016

    注: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6.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因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量总量和苯类溶剂残留量)易挥发、不稳定等特点,长期存放影响其残留本体含量,故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量总量和苯类溶剂残留量)项目不合格不进行复检。

    依据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第7.3条规定“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和同批产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和卫健委“卫监督发[2005]515号”《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第十九条:“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不予复检”的规定,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进行复检。

    7判定原则

    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结论用语: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为发现不合格。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项目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8异议处理

    对被判定为不合格企业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8.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8.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细则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复检项目如有仲裁法需用仲裁法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9附则

    本细则由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管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