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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4-01
    标  题: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4-01
    文件 file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市局各执法业务科室,各直属分局:

    现将《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的具体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1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按不低于5%比例抽取)

    检查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情况、登记事项情况。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2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进口商品企业

    检查进口商品经营者的进口商品来源凭证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辽宁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1号)

    5月—6月

    现场检查

    3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取得工业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4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5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汽车配件、农机、二手车、电动车、消防器材、妇女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等经营企业

    检查产品来源合法性、可追溯性,以及产品整体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6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

    抽样检验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6年第54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7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单位,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使用单位

    检查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6年第54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8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检查安全管理情况、设备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9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点用能企业

    检查是否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是否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是否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2号)

    2月—5月

    现场检查

    10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器具制造、使用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经营企业

    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计量标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及净含量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3月—11月

    现场检查

    11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的企业

    检查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标准的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12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获证组织及实施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认证情况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取得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3月-5月

    现场检查

    13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农产品认证的获证组织及实施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等认证的企业及实施相关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5号公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修订)、《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3号公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2号修订)、《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3月—11月

    现场检查

    14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机构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1号公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5号修订)

    3月—11月

    现场检查

    15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对药品质量进行抽验,检查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自立项目违规收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0号修订)、《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16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及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

    检查产品备案资料、化妆品质量、化妆品生产许可、化妆品日常经营和使用等情况。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17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行业、中介行业、金融行业

    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是否存在贷款捆绑强制服务行为,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月—11月

    现场检查

    18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融行业、中介行业

    检查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19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经营商

    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传销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

    3月—9月

    现场检查

    解读 unscramble

      出台背景和依据:为了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了含有19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内容的检查计划,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市政府批复了我局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出台意义: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有利于减轻企业重复接受检查的负担,有利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图解 Picture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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