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3-12
    标  题: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3-12
    文件 file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

      (主动公开)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好环保突出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将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任务分工

      (一)精准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吨/时以下的承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吨/时及以下的承压燃煤锅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淘汰燃煤小锅炉,及时注销已拆除承压锅炉的使用登记证。(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2.加强对油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车用油品、车用尿素、动力及冶炼用煤、化肥、农膜、购物塑料袋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责任科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3.加强尾气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大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新车排放检验标准,将检查结果纳入信用体系。(责任科室: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4.加强车用气瓶及油气输送管道监管。推动全市车用气瓶实现合法化认定,加强全市车用气瓶充装的信息化管理;持续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规范油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工作,提高管道检验覆盖率。(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5.实施散煤整治。通过多种手段,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散煤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

      6.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动态管理,杜绝反弹。(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

      7.强化“两高”行业和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推动汽修行业严格按照喷漆操作规程实施封闭作业,按规定查处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

      8.强化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为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协助提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查询。(责任科室:登记注册科)

      9.强化居民生活和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将餐饮服务提供者通风排烟情况纳入许可现场核查标准,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责任科室:餐饮科)

      10.加强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以及真菌毒素指标的抽检工作。(食品抽检科)

      (二)坚决打赢河流综合治理攻坚战

      11.淡水养殖污染治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淡水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责任科室:标准化科)

      (三)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12.强化高耗能产品监督抽查。持续开展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按照计划安排建筑用钢筋、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平板玻璃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责任科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13.强调绿色品牌发展。把绿色化作为品牌提升的重要基点,鼓励钢铁等优质产能企业申报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责任科室:质量发展科)

      (四)加强对生产及商品零售场所监管

      14.落实“限塑”工作职责。依法、依职加大对非法生产和非法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农膜、不可降解塑料吸管的排查力度。(责任科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15.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职责。配合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借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的技术力量,加强集贸市场内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责任科室:网监科、广告科)

      (五)依法强化环境监管检查

      16.加强锅炉节能环保检查。加强锅炉节能环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源头治理。(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7.确保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对环境保护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及后处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责任科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18.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打击购买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行为。(责任科室:餐饮科)

      (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9.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及省委实施方案要求,以建设美丽铁岭为目标,以增进人民群众环境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全市实际、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特种设备科、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管科、质量发展科、质量监督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科、认可检测科、网监科、餐饮科、广告科按处室职责分工落实)

      20.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制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健全生态文明地方标准体系。(责任科室:标准化科)

      21.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配合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贯彻落实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责任科室:计量科)

      22.强化环境保护计量检定。规范环境保护检测设备、仪器、仪表等的计量检定,落实计量检定机构主体责任,加强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责任科室:计量科)

      23.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等工作。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其他省市试点工作经验,加强与省局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责任科室:认证科)

      24.落实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工作;参与评价考核工作重大问题研究,保证评价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25.积极做好对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政府关闭企业后续处理工作。对于被政府关闭的市场主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令相关市场主体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强制退出市场,切实把对环保违法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

      26.进一步做好环保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有关部署,对于生态环境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信息、环保执法的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企业信息等,要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为实现环保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共治格局提供支撑。(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库

      副组长: 王大为  赵  伟  耿占海  窦丽华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科室要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市场监管工作对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二)强化调度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随时对涉及生态环保方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提出指导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整治工作进度。

      (三)压实部门责任,履行环保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按职责分工,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注重长期任务与年度工作的衔接,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逐项推进和落实。对于配合工作,要积极沟通协调,主动落实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跟踪落实,按时稳步推进。各科室要按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方案和文件等要求,按照序时进度和节点安排,有序推进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措施,高质量按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市局将建立动态跟踪机制,跟踪分析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切实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严肃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局,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履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环境整治工作。对于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是乱作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解读 unscramble

    一、计划制定背景

      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27号),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好环保突出问题。

      二、计划制定依据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27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辽市监办发〔2019〕87号)和《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

      三、计划主要内容

      计划的主要内容为:(一)精准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严控低效燃煤锅炉使用。2.加强对油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3.加强尾气检验机构监督检查。4.加强车用气瓶及油气输送管道监管。5.实施散煤替代。6.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7.强化汽修行业污染排放治理。8.强化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9.强化居民生活和餐饮业油烟污染排放治理。

      (二)坚决打赢河流综合治理攻坚战10.淡水养殖污染治理。

      (三)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11.强化高耗能产品监督抽查。12.强调绿色品牌发展。(四)加强对生产及商品零售场所监管

      13.落实“限塑”工作职责。14.落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职责。(五)依法强化环境监管检查15.加强锅炉节能环保检查。16.确保监督检查信息公开。17.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

      (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18.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19.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制定。20.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21.强化环境保护计量检定。22.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等工作。23.落实建设目标评价考核。24.积极做好对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政府关闭企业后续处理工作。25.进一步做好环保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

     

    图解 Picture interpretation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