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1年第一批铁岭市地方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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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1年
第一批铁岭市地方标准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铁岭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辽宁北部地区宜机械粒收玉米品种评价标准》、《大蒜生产技术规程》2项铁岭市地方标准。
特此通告。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第一批铁岭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目录
序号 |
地方标准编号 |
地方标准名称 |
代替作 废情况 |
归口管理部门 |
提出单位 |
起草单位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备注 |
1 |
DB 2112/ T0002—2021 |
辽宁北部地区宜机械粒收 玉米品种 评价标准 |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
2021-10-20 |
2021-11-30 |
||
2 |
DB 2112/ T0003—2021 |
大蒜生产技术规程 |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
铁岭市现代农业服务 中心 |
2021-10-20 |
2021-11-30 |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其批准的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铁岭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项目征集、标准查重、专家评估、对外公示和市局党组审议,确定2020年铁岭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2项《辽宁北部地区宜机收玉米品种评价标准》《铁岭市大蒜栽培地方标准》。
2021年10月20日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第一批铁岭市地方标准的通告》,《辽宁北部地区宜机械粒收玉米品种评价标准》、《大蒜生产技术规程》2项铁岭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2021年11月30日开始实施。
地方标准作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仅能够进一步完善铁岭市标准化体系,也有利于促进有关行业的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通过地方标准的制定,可以推动标准化工作发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满足铁岭市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标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