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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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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时间:2021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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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按照“七必须”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凡购入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按规定报备,不得购进未经铁岭首站定点冷库核酸检测、消毒或查验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专库储存、专区存放,专柜明示销售,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冷库必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四、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全员接种疫苗,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五、所有冷库必须通过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录入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控可溯。

      六、零售药店必须落实进店佩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制度和城区药店退热类药品,农村药店“一退二抗”药品实名登记制度。

      七、零售药店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当地防指确定的明白卡流程,对发热人员、行程码红码人员进行劝留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欢迎广大群众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冷库、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七必须”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相关要求的,拨打12315进行举报。对购进未经铁岭首站定点冷库核酸检测、消毒或查验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调查属实,按《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违反“七必须”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