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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职能作用 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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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以来,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任务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加强养老领域监管守护,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抓手,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2021年,全市全面启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并对我市包括养老服务领域在内的共计13个监测领域公共服务满意度进行周期性监测。2021年,铁岭市养老服务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为75.10分,处于比较满意区间。2022年,铁岭市养老服务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为77.89分,处于比较满意区间。

      二是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标准的宣贯,转发《辽宁省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面向全市分三个阶段公开征集2023年铁岭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目前未收到养老服务相关方面标准立项建议。下发《2023年全市标准化工作要点》,对标准化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三是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堂的日常监管。督促养老服务机构食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养老机构食堂的规范指导。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鼓励实施“明厨亮灶”,主动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规范操作水平,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实现全覆盖检查。

      四是严厉打击养老机构无证无照经营。按照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机构的监管工作,加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将无照经营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监管。目前,未接到关于无照从事养老机构经营的投诉举报问题。

      五是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以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养老诈骗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及时受理有关养老诈骗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在核查中未发现可以认定为养老诈骗的案件线索。开展养老诈骗整治工作,收到“三书一函”12件,已办结答复12件;梳理有效问题线索13条,办结有效问题线索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