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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铁岭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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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铁岭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项目征集、标准查重、专家评估、对外公示和市局党组审议,确定2021年第二批铁岭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4项。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起草要求。起草单位应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铁岭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成立起草小组,制定起草计划,拟定标准草案。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沟通,广泛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标准质量水平,确保标准具有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二、做好信息反馈。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的有关要求,地方标准应在前言中增设标准信息反馈渠道,在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刘耀东 74219171

      邮  箱:461390884@qq.com

      附  件:2021年第二批地方标准附件.docx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