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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指南(新)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18日

    阅读: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指南

    一、 事项名称: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申请条件: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办理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外商投资的公司填写)/《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交)。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提交合同。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交的公司章程、合同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5.涉及其他登记事项的,按相应的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文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分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开发区分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网上办理地址:http://sxzspzx.tieling.gov.cn/)

    六、办理机构: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收费标准:无收费

    八、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6:30

    九、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分局:024-72682288

    开发区分局:024-74290097

    十、办理流程:1.受理审查核准;2.发照。

    十一、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