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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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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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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其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单。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办理材料: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仅限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提供)。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分支机构名称变更,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营业场所(地址),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地址)合法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业务)范围,申请的经营(业务)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变更负责人,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免职信息即可)。

    ◆因隶属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的,还应提交隶属企业的变更事项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负责人、营业期限、经营(业务)范围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交批准文件。

    5.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分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开发区分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物流园区分局:铁岭县凡河新区东北物流城双创服务办事大厅

    (网上办理地址:http://sxzspzx.tieling.gov.cn/)

    六、办理机构: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收费标准:无收费

    八、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6:30

    九、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分局:024-72682288

    开发区分局:024-74290097

    物流园区分局:024-72236604

    十、办理流程:1.受理审查核准;2.发照。

    十一、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二、流程图